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作者为公民的,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但哈尔滨软件保护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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